“卢总,您知道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企业负责人需要履行的是哪7条职责吗?《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明确企业负责人需要履行的是哪11项职责?”面对执法人员的提问,卢某回答不上来。中队长董彦强说道:“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话,我可以先给您普法!”这是近日,山东省莒南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一中队执法人员在当地一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生的一幕。
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是莒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努力的一个方面。据介绍,执法人员每到一家企业执法检查,都会先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最近又增加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的宣贯,普法工作更加精细化。
同时,为了推动企业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执法人员也会向企业负责人介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企业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确保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企业监督。
在执法检查后的反馈会上,执法人员会将查出的违法问题隐患逐条逐项地对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企业沟通,如果企业不认可,执法人员会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带到现场逐一核实,耐心讲解,直到企业认可为止。
“‘谁执法谁普法’精准普法,有利于减少我们在执法中与企业的冲突和对立,也有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在我们下达执法文书后,企业会更加积极主动地整改、消除隐患,从而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董彦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