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频道 专题频道
首 页
法制要闻
普法动态
媒体联动
以案释法
专题观点
执法者说
普法追踪
位置:首页 - 媒体联动
询法留言
律师推荐
普法志愿者
共建单位
山西“订婚强奸案”涉彩礼诉讼一审驳回原告请求,法院称彩礼已退,男方律师回应
发布:2024/3/29 来源:本站 阅读:727

3月28日,潇湘晨报(爆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获悉,山西“订婚强奸案”涉彩礼纠纷一审结果宣判。阳高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即涉案男方家庭申请退彩礼的诉讼请求。

据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于当日通知席某某母亲郑某某取回上述财物,但其拒绝领取,仍坚持提起诉讼。

开庭后,男方母亲甄女士及其案件代理律师接受了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采访。甄女士表示不能接受本次法院审理结果,将继续提起上诉。

其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不认同审理过程。退还彩礼现在确实已经放在社区,但是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后,对方才同意退还,“我们当时已经提起诉讼,肯定不敢领。”


据阳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款10万元及2枚戒指应认定为彩礼范畴。女方已于立案前将该彩礼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通知男方母亲领取该彩礼但其拒绝领取。法院亦在案件受理后再次告知,男方母亲仍拒绝领取。故男方在女方已退还上述彩礼且通知其领取的情况下,仍坚持通过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已无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男方主张返还包括订婚宴花费1644元在内的日常多次多笔花费9977.8元的诉求,女方对给付金额及花费有异议,法院认为上述款项属维系、增进双方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依法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席某某、郑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

山西“订婚强奸案”涉彩礼纠纷案将一审开庭

2023年在山西大同发生的“订婚强奸案”,一直备受讨论。

据男方家属甄女士介绍,2023年1月,儿子与女方通过当地婚介所认识,之后感情升温,确定交往关系,经常一起出行游玩。没多久时间,介绍两人相识的媒婆到男方家中称转达女方家庭意愿,“两人相处挺好,要不把婚定了吧?”

2023年5月1日,经双方家庭及二人同意,席某某与女方举行订婚仪式。当天男方家庭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同时,其父母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方姓名。


两名准新人签字摁手印的订婚彩礼协议显示,如结婚前男方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款女方不予返还;如结婚前女方有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还男方。

2023年5月2日中午,涉案事发。女方向阳高县警方报案称被小伙强暴。

据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当天女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男方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女方共同前往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房内。期间,席某某不顾女方反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情绪激动点火烧屋内柜子、窗帘,还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拖至房内,被夺去手机。案发当晚,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针对“订婚强奸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该行为构成强奸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男方当庭提起上诉。甄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案件二审时间还未确定,仍在调查取证。

3月23日,就此案件,潇湘晨报记者多次联系女方家属,未得到回应。介绍两人相识的婚介所媒婆在听到记者身份后,立刻挂断了电话。

3月28日,“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一审结果宣判后,潇湘晨报记者再次联系女方家属及媒婆,均未得到回应。

部分图片来源:大风新闻

潇湘晨报记者 孙庆云

  声明:本网旨在普法,以行政处罚、媒体报道、司法判决等公开信息,以及本网“询法留言”中部分案例、社会供稿(核实后)为普法依据以案释法,宣传法制精神,普及法律常识。对内容中当事方不持任何立场。如有异议请联系:
邮箱:fzyshlhpf@163.com  
服务:法律咨询可【询法留言】
关于我们 招聘加盟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