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告人李某(化名,陕西一大学生)亲属处获悉,李某酒后与朋友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一案,一审被判4年,裁定发回重审后,一审改判3年。
↑资料图 据IC photo
李某家属称,他们不满意这一结果,认为李某无罪,且已经提出上诉。
李某律师周兆成表示,该案重审后一审判决已经收到,法院将原来被告人李某一审判刑4年减为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就意味着李某下个月就可以走出看守所。
周兆成表示,2023年6月7日,其会见了李某,李某明确表示自己要上诉。
本案新的判决书显示,关于本案的谅解书,在卷并未提交谅解书,且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证明谅解书被被害人收回,对被告人的行为不予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昏睡意识不清的情形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侵犯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在与被害人发生关系时被害人清醒,并未采取暴力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的辨解及辩护意⻅,与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不符, 不予采纳。
最终,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情回顾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7月的一个晚上,陕西一所高校男生李某(化名)与其朋友白某一起喝完酒后,一起回到白某朋友的家中继续喝酒。李某在白某醉酒昏睡后,与其发生性关系。第二天一早,白某报案称遭到李某强奸。2021年1月4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随后,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9月,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刑事裁定书,称本案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红星新闻记者从李某辩护律师周兆成处获悉,2023年4月25日,该案件在延安市宝塔区法院砖窑湾刑事审判庭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人李某到底有没有违背女性意愿实施强奸行为,庭审结果将择期宣判。李某家属表示,事发后李某家属曾获得白某一份谅解书,但周兆成表示,一审之后被害人已撤回谅解。一审因强奸罪被判刑4年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7日,被告人李某先是与白某相约一起在一家烤肉店吃饭,饭后去一家酒吧与李某朋友一起喝酒。喝酒期间,白某称其朋友李某某在另一家酒吧工作,想去该家酒吧喝酒。当日23时许,3人一同到达该酒吧喝酒,后李某朋友有事离开,余下李某与白某继续喝酒。7月18日2时,二人喝完酒准备离开时,李某某让李某将白某送至其在南塞砭的家中,后李某乘出租车将白某送往李某某家中。二人到李某某家后,李某又与白某喝酒,双方聊天直至当日凌晨5时左右。后白某让李某离开,李某称其天亮后就走,随后白某醉酒昏睡,李某在白某醉酒昏睡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将其强奸。判决书显示,当晚8时左右,白某报警称被其朋友李某强奸。7月24日,李某被警方抓获。据白某陈述,其当晚和李某在李某某家中喝了酒,喝了几口就坐到床上玩手机,过了一会问李某“你什么时候走呀”,李某说他等到天亮就走,后白某联系了李某某让她快点回来,接着继续玩手机,不一会就睡着了,其他事情都不了解。18日11时许,白某睡醒后意识到自己被人强奸,后报警。判决书显示,白某朋友李某某提供证言称,事发当天3时许,李某曾在微信上给李某某发信息称白某喝醉了,并希望李某某帮他在白某面前说说好话,说他想和白某谈对象,还让我迟点回来,或者让我住外边,他给我发钱。李某某在证言中提到,她当时认为李某是为和白某独处促进感情,当晚并没有回家,回家后才听白某称“好像被李某强奸了”。过了几天,白某给她发了割手腕的照片,见面后她发现白某躺在地上,手腕被割了很多刀,地上都是血,她将其送到医院就诊。此外,判决书还显示,李某所在学校证明李某系延安某学院大二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此前无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1月4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昏迷之机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构成强奸罪。李某当庭拒不认罪,但在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实其所犯罪行的事实。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李某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未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建议在量刑时减轻处罚的意见,因该情节不符合法定减轻处罚的条件,故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最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李某不服判决并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2021年9月,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院认为,本案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2023年4月25日,该案件在延安市宝塔区法院砖窑湾刑事审判庭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系发回重审后的第二次开庭。李某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庭审中公诉人和辩护人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李某到底有没有违背女性意愿实施强奸行为。“从辩护人角度来看,吃饭和喝酒系女方主动邀约,公安机关恢复的聊天记录也显示双方之间一直存在暧昧的关系。”周兆成称,此次庭审中公诉人坚持此前观点,认为李某在白某醉酒昏睡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将其强奸。周兆成表示,李某仍处于羁押状态,其始终坚持自己存在过错,但并不认为自己犯罪。此外,李某辩护律师曾委托北京云智科鉴中心对白某案发时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论证,审查意见为白某在案发时未处于“醉酒昏睡意识不清醒”的醉酒状态。李某家属称,事发后曾积极向被害人白某道歉,并支付医药费,在2020年8月,白某也曾出具一份谅解书,谅解书中称,“现李某家属主动向我道歉,并为我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我本人愿意对李某的犯罪行为谅解,因此请求司法机关减轻对李某的处罚。”对此,周兆成称,按照公安机关后面补充侦查提供的笔录,一审之后被害人已撤回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