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群体诉讼 小微企业 民事调解 帮促经营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出租车司机相某等300余名消费者陆续在山东省淄博市某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办理充值满一千赠一百的加气储值卡。后因该加气站停业,导致充值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储值卡内余额,大量消费者要求该加气站退费,双方协商未果产生纠纷。上述消费者多次向政府服务热线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无果,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追偿损失。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线索发现 2021年5月,出租车司机相某等24名涉案消费者到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淄区检察院)信访,反映“加气站欺骗消费者,拒绝退卡退钱”,请求检察机关帮助民事支持起诉,挽回损失。经该院控申检察部门初步审查认为,一方面,该预付卡类案件具有群体性、频发性、交易小额性以及维权难度高的特点;另一方面,相对方属于小微非公企业,对纠纷的处理应当适度关注并积极引导。
调查核实 由于被信访对象涉及非公经济,且集体访中部分来访群众称如果自己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将继续上访。临淄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考虑到该案一方面涉及大量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涉及小微非公企业发展,坚持稳妥审慎处理,由检察长包案办理,并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民事检察部门组成联合办案组,负责联系涉案非公企业、消费者代表并全程参与答复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经现场接访、查验来访群众购买加气储值卡付款记录、调取来访群众与加气站负责人的聊天记录,联合办案组初步确认该案确系预付消费合同纠纷案件。后临淄区检察院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了解到,除相某等24人以外,还有111名消费者也存在类似情况,涉及金额共计5万余元。同时,联合办案组经实地走访该加气站了解到,该企业系当地天然气运营公司中经营时间最早、产品质量最好且信誉最好的民营企业之一,作为小微非公企业,受疫情冲击业务量锐减,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暂时停业,且已有筹措重新开业的计划,并承诺之前办理的储值卡可以等后续开业后继续使用;但是,消费者担心承诺无法兑现,坚决要求退款,双方一直在僵持中。
监督意见 临淄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加气站系客观原因导致停业,并非恶意欺诈,如果简单支持消费者起诉,经过起诉、审判、执行的诉讼程序,耗时长久,不但会使举步维艰的小微企业雪上加霜,而且其偿还能力更加无法得到保障,无法实质性解决消费者诉求,但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广,上访隐患大,经办案组检察官与双方反复沟通,双方对退还预付卡充值余额事实无异议,但就“退款金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应当包含赠款部分”存在异议,消费者继续要求支持起诉。为强化沟通、避免诉累,经检察长决定,该院决定组织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司法所调解员参与听证。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从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法理、情理双管齐下释法说理,加气站负责人当即承诺会按照法律规定如数退还预付卡金额,消费者代表也表示愿意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监督结果 公开听证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2021年6月底退款当日,办案组检察官现场跟进监督退款过程,指导加气站工作人员做好退款记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仅用一天,135名消费者的预付卡款项全部退还到位。后办案组检察官继续跟进,截至2022年1月,帮助加气站陆续为最后一批消费者办理了退款手续。
案件办理后,临淄区检察院持续为该加气站复工复产提供支持,同时为强化加气站安全防范、抵御风险、化解隐患能力,积极进行释法说理,围绕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合法经营等相关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答疑解惑。在案件回访过程中,经加气站负责人反馈,该站纾忧解困后,多名虽已退款但在加气站固定消费多年的消费者,又基于对企业诚信和对气品质量的认可,继续在加油站购卡消费,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典型意义】
1.在“重要窗口”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认真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对接收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线索,强化横向沟通、规范内部流转规则,根据诉求性质,迅速导入法定办案程序,全方位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了控申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相互支持配合,确保了办案质效。
2.诉源治理中展现检察担当,多措并举消弭对抗,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高度重视初信初访,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难,在办案中打破传统监督框架,在常规诉讼程序与诉前息诉中选择“最优解”,通过领导包案、联合办案、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公开听证的方式促成双方和解,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的基础上,帮助非公企业“轻装上阵”,节约了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
3.秉持“有解思维”,助力复工复产,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优先考虑疫情形势下危困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全力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同时与危困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对企业后续合法合规经营进行了法律引导,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确保了受疫情影响举步维艰的企业可以“活下来”“办下去”“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