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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3/8/6 阅读:619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地理标志 检察建议 公开听证

【基本案情】

珠海斗门地处珠江出海口,优越的气候条件、丰富的咸淡水资源培育出享誉全国的精品水产——白蕉海鲈。2009年,“白蕉海鲈”成为广东省水产业首个全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入选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斗门区检察院)经调研走访发现,作为全国地理标志产品和地方特色支柱产业的“白蕉海鲈”,存在地理标志使用混乱、规范性文件失效、管理不到位、品牌建设滞后等问题,影响品牌信誉和可持续发展,致使产业发展面临危机,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5月,斗门区检察院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深度调研。经走访调研发现,多家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存在违规或者错误使用“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等情况。斗门区检察院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就本案专门性问题进行咨询,并与区相关职能部门、海鲈协会等进行磋商,就共同促进“白蕉海鲈”这一特色产业发展达成共识。

斗门区检察院于2022年7月6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区两级相关行政机关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经听证,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就各职能部门凝聚保护合力、搭建长效机制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8月24日,斗门区检察院结合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公开听证评议意见,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引导“白蕉海鲈”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加大侵权打击力度,修订完善有关“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综合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成立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若干措施,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海鲈鱼相关食品抽检28批次,针对冒用地理标志发布虚假广告、擅自使用和错误使用地理标志等行为依法查处企业5家,督促整改企业4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行政提示书》1份,现场指导企业16家,并动员4家生产企业成为广东省预制菜地方标准参编单位。

同时,斗门区检察院邀请斗门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暨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就地理标志保护与促进产业发展达成共识。会后,区政府下发会议纪要,明晰工作责任,为多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奠定基础。斗门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积极协助区政府制定《“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向珠海市司法局递交《立法项目建议申报表》,协调推动将“白蕉海鲈”地理标志单独立法列入2023年地方立法项目。斗门区检察院还向有关部门报送《关于“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多维度为“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业链综合保护提出建议。

【典型意义】

(一)聚焦源头预防,依法保护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蕴含着区域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是对产品质量和信誉的保障。地理标志的保护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也涉及地方特色品牌建设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的优势,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聚焦地理标志保护源头,做好综合保护。

(二)坚持精准监督,构建多重保护路径。检察机关针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功能,通过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共商良策,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召开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多部门磋商促进协同共治,有针对性地提出诉源治理方案。通过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地方立法、形成调研报告等方式实现标本兼治,为地理标志保护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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