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联合普法网 现在时间:2024/5/13 8:38:01
位置:首页 - 工程纠纷 | 专题频道|联合普法网
发包人视角:工程变更条款
发布时间:2023/10/19 阅读:351

工程争议的焦点以及难点多涉及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条款对于工程量、工程款的确定至关重要。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变更范围、变更权、变更程序、变更估价等主要条款。具体而言:

1.建议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签证的申请流程、审核流程,并明确有权审核主体。为了避免承包人不断进行签证变更结算,可约定承包人申请工程签证对应结算款的时间期限,超过该时间限制的,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该签证对应结算款。

2.为规范承包人进行工程签证变更的行为,建议设置签证变更的限制条款,如:涉及隐蔽工程的签证变更应在隐蔽工程覆盖或拆除前;工程签证变更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的一定比例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还应尽量避免签证变更的审批默示条款,如“发包人收到签证变更申请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该签证变更”等类似表述。

3.关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条款。变更费用的支付时间一般包括随进度款支付和随结算款支付两种方式。从发包人角度,应尽量争取在结算时支付签证费用以减小资金压力,也利于对承包人的施工管控。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声明:本网旨在普法,以行政处罚、媒体报道、司法判决等公开信息,以及本网“询法留言”中部分案例、社会供稿(核实后)为普法依据以案释法,宣传法制精神,普及法律常识。对内容中当事方不持任何立场。如有异议请联系:邮箱:fzyshlhpf@163.com
  服务:法律咨询可【询法留言】
关于我们 招聘公告 法律服务 顾问委员会 版权声明 询法留言 联系我们
联合普法官方公众号
业务指导:全国普法公益事业促进中心 主办:优法(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Copy Right © 2022-2024 联合普法网 京ICP备14049919号-5